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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基法「一例一休」新制上後,社福團體運作面臨挑戰,多個社福團體今天(3日)舉行記者會,質疑勞基法與社會福利相關法規存有矛盾,且「一例一休」不僅增加人事成本,甚至也對社福機構人員彈性調動有所衝擊,他們呼籲政府積極解決社福團體每日12小時工時上限的困境,並解決法規上的競合問題。 勞基法「一例一休」新制上路後,社會各界接連發生適應不良的困境,就連社福團體的運作也面臨挑戰!多個社福團體與民進黨立委吳玉琴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,勞基法對社福團體一直存著適用性的疑義,且勞基法與社會福利相關法規間也長期相互矛盾,呼籲政府積極應對,否則將直接影響政府「長照2.0」與「婦女就業、托育、照顧三合一」等施政理念。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理事長賴添福表示,社福團體適用勞基法第30條之1,但依據「人民團體法」規定立案的社會團體雖從是同樣的社會福利工作,卻不能一體適用該法,休息日無法延後一個月,也不能調整例假日,衝擊人員的彈性調動,若勞基法與社會福利法規間的競合問題不解決,恐怕會中斷社福機構的服務。他說:『(原音)整個法令裡面來講,勞基法要適用到所有社會福利法規,身權法、老人福利法等等,又有適用到護理人員法,這個問題就更多了,因為適用性不太一樣,恐怕這個競合關係是需要政府重視,才有辦法規劃出有效的服務,不然我們是很擔心的。』 社福團體並認為,社福機構人員若受限於勞基法中一日工時12小時上限,將抑制兒童類家庭安置機構等新照顧模式的發展,難以應付被照顧者的臨時性需求,期盼政府在合法範圍內給與社福團體一定程度應變的權利。
一例一休社福困境 盼政府解決法規競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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